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史小君 郭汉强)近日,市法院印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对全市法院服务市委工作大局、为“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明确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命任务,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市委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努力在“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中作出法院贡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持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长效常治”。依法严惩涉扶贫领域、污染防治等犯罪,积极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助力打造“无毒”汕尾。深入实施“平安细胞工程”,依法严惩妨害“项目双进”工作各类违法犯罪,服务好“项目双进会战年”行动,助力开创平安汕尾建设新局面。着眼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补齐民生短板,依法审理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涉及重点项目企业的纠纷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护航“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依法审理汕尾加快发展建设中引发的土地征收、违建拆迁等行政案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灵活运用限制出境、公开曝光、悬赏执行、网络拍卖措施,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助力“诚信汕尾”建设。 《意见》要求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围绕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涉及经济、民生、安全等领域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主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提供司法意见。健全司法为民机制,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千场庭审直播”和季度“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工作和“六进”活动,与南方+、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合作机制。 《意见》还要求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持续加强类案同判体系建设,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等改革任务。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积极采取“线上+现场”庭审模式,努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依托新建成的党建中心和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持续打牢基层基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法官这个重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的法院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