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铭标)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在考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和关于审议表决《汕尾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请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在防汛救灾第一线体现责任担当。要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对保护支持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谋划审查批准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工作。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研究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等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