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日前,记者从市政数局获悉,经市政府七届第七十次常务会议通过,该局印发《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据了解,政务服务“好差评”(以下称“好差评”)指政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以下称评价人)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的评价。“好差评”适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各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内容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整改实效,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评价人既可以为服务事项评价,也可以为服务人员评价。评价设置标准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3分、0分,构建覆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工作全内容、全过程的全范围、多角度评价指标体系。 据悉,市政数局每月将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好差评”结果,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今年来,我市办件数25万多条,获得群众评价数16万多条,差评数5条,差评整改率100%,好评率99.99%,政务服务质量平均分9.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