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栏目报道了市区多条主要干道的公交站亭,被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霸占”的现象。近期,市区交警部门针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查处,情节严重的还被直接拖走。 在市区金玉湾小区附近的一个公交站亭,记者看到一辆没有悬挂机动车牌的小轿车,停放在公交站的位置,市民只能走到机动车道上下车。在市人民医院的门口,更是停放了一大排摩托车、电动车,不少市民看到有人在公交站亭停放车辆,所以跟着停放在那里。 市民 我刚从老家过来,不知道这边,看见这边停了一大排,就以为可以停的。(公交站是不可以停其他车辆,除了公交车,这是道路安全法有规定的,然后你的摩托车要停放在有停车的地方,红十字医院里面有停车位,妈祖广场里面有停车位,不能占用这个公交车站,对不对,你停在这不给公共汽车上下客,俨然有交通安全隐患。) 我昨天才过来,我不知道,这里不可以。 (这不是刚过来的问题 您知不知道公交站不能停车。) 没有,我们才过来。(那您在外地知不知道公交车站是不能停的呢?)知道,知道。 市区交警大队宣传设施股股长 杨永璇 乱停乱放、特别是占用公交车亭这种行为,我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进行处罚,特别是逆向停车的,我们就进行罚款两百元,扣三分的处理,摩托车占用公交亭的我们决定拖车。 行动当天,市区交警部门对市区多条道路的违停行为进行统一查处,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打击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公交站亭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全市市民一起行动起来,杜绝乱停乱放,为我市正在进行的创文活动出一份力。 市民 这些地方搞得整齐一点是好的,对我们的整个环境很好,这些车放在这里影响很不好。 公交司机 小车、摩托车不要放在公交站台就可以,所以汕尾交警要力度大一点,把那些摩托车整理好。 市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江齐备 占用公交站亭,是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市民的反映,以及市公安局领导指示要求,为营造一个文明有序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期我们交警部门采取现场处罚单,拖车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乱停乱放,占用公交站亭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要占用公交站亭,做一个有公共道德的文明市民。 不单是机动车不可占用公交车站亭,其他车辆、物品同样也是不允许占用公交车站亭的,希望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汕尾的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