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铭标) 7月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4位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参加论证会。 据了解,《条例(草案)》是我市今年立法重点项目,法规制度设计主要聚焦基层治理,细化禁毒工作、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管理等涉及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内容,根据立法进度安排,计划今年内完成三审。5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论证会上,立法咨询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条例(草案)》论证提纲,对法规的篇章结构,出租房屋的范围、部门职责、出租信息登记报送、租赁双方权利义务、联合执法机制,以及条文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惠文表示,将充分考虑和采纳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汕尾“味道”,并以法治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平安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