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良琼 通讯员 吴东霞) 近日,消费者蔡先生将一面写着“为民解忧 维护有力”的锦旗送给市消委会,以感谢工作人员高效处理消费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举措。这是今年以来市消委会收到的第二面致谢锦旗。 4月25日,市消委会接到市民蔡先生投诉,称其在某房地产公司认购房屋一套,因受疫情和家中特殊情况影响,急需流动资金,欲办理退房手续解困。此前,蔡先生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无理由退房协议书》,符合退房条件,但在退房过程中,与该公司在一些方面有较大争议与分歧,多次交涉无效,退房受阻。在此情况下,蔡先生遂向市消委会投诉求助。接到该投诉,市消委会主动联系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房屋买卖政策及交易细则,提出可否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解决消费者目前的困难。之后,市消委会经几次调解还是无法达成共识。4月27日,市消委会牵头市住建局再次组织了双方面对面协调会,耐心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说明蔡先生的实际情况,希望该公司予以体谅并人性化处理此事。经各方多轮衔接、磋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最终同意退还蔡先生认购房屋款,消费者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市消委会提醒相关房地产公司,要认真履行《无理由退房协议书》《无理由退房承诺书》等有关约定,积极与购房者沟通协调,妥善处理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关系,积极解决好退房问题。同时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依法依规进行销售,避免发生类似的纠纷问题。 据悉,市消委会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民生为第一导向,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消委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016件,成功调解9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3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