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杨克仁) 近期,陆丰市出台“20个一”工作措施,全力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该市出台了《关于全力以赴打赢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20个一”工作措施》即:制订一个工作方案;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发出一份政府“禁火令”;组织一场防灭火演练;印发一份文明祭祀倡议书;上一堂防灭火教育课;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签订一份文明祭祀承诺书;成立一支防灭火队伍;每个山头落实一名山长;每个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一个检查卡点;每个坟头张贴一张温馨提示;开展一次火源隐患排查;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每天播放一条宣传信息;制作一个警示教育片;对特殊人群进行一全面排查;开展一次以上人工增雨;成立一个办案组;成立一个督查组。 在抓好措施落实的过程中,该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该市新闻、通信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介,反复播放和刊登森林防火通告和扑火常识;气象部门做好火灾气象预测和火场气象服务工作;各镇(场、区)在林区主要入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在23个镇(场、区)重要位置安装天翼大喇叭46个,开展不定时接地气的森林防火宣传,并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文明祭祀承诺书》温馨提示和宣传横幅共60万份。 该市还突出加强巡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各地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行山长制,将森林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和每个责任人。同时,加强路口查、山上控,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火种必收”;守住每个山头地块,一旦发现山火,及时“打早、打小、打了”;对进山扫墓人员、车辆拍照记录登记。此外,该市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抽调森林公安和地方公安,组建侦破及抓捕山火嫌疑人专案组,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增强警力,坚决做到“见烟必查、犯罪必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