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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持续深化正风反腐—— 2019年市纪检监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一

2020-3-14 09:22| 发布者: swcszx1| 查看: 5285| 评论: 0|来自: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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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0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223件,立案1031件,党纪政务处分842人,移送司法机关102人。

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

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主监委领导班子聚焦“两个维护”,着力发挥政治监督的保障作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汕尾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市委制定实施《关于整治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强化政治监督,突出抓好市委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粤东地区排名第一、群众安全感提升率全省排名第一、创建文明城测评考核全省排名第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检查。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抓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项销号落实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优先办理,集中力量攻关,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信访事项办理率达100%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监督实效性逐步增强  

市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监督工作对策措施,鼓励结合实际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监察建议、述责述廉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纪委监委监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全市向发生突出问题的重点地区或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4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

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坚持对新任职一把手发出提醒函,落实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和述责述廉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72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46.7%31.9%11.2%10.2%,第一种形态占比逐年增长,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16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强化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政治责任落实的效应。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巡察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开展常规、专项、机动、提级、交叉巡察,打好巡察“组合拳”。全面加快巡察全覆盖工作进度,首次采取“一托三”形式开展巡察,市级、县级常规巡察覆盖率已分别达到62%63%。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实现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全覆盖”。建立提级巡察模式,将县(市、区)管理的部分重点单位纳入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推动解决基层巡察“巡不深、察不透”问题。制定村级巡察全覆盖实施意见,村级党组织巡察的覆盖率达到46%,将巡察利剑直插村级“末梢神经”。继续加大交叉巡察工作力度,先后安排16个县级巡察组对84个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全市共巡察504个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426条,推动立案109件,党纪政务处分110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监督链条,加强衔接合作,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和压力。联合组成督查组,对七届市委第四、第五轮的被巡察单位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反腐败斗争胜利巩固发展

该机关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监督,加大系统性腐败惩治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0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223件,立案1031件,党纪政务处分842人,移送司法机关102人。

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件,处理115人,其中: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8件,处理49人;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13件,处理52人。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 问题和案件541件,处分911人,坚持对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同时,不断深化治本工作,突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红色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和召开一次以家风家教为主题的家属座谈会,拍摄《民心向背》警示教育片,发放各地各单位集中组织观看。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全市第十五期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人民群众反腐获得感有效提升

该机关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全市共排查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问题线索2126条,立案925件,党纪政务处分786人,移送司法机关95人。

全力推进“惩腐打伞”,把查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以打“伞”促扫黑除恶,落实包案直查、包片督办机制,建立并动态更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持续加大相关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力度。全市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6件,立案66,党纪政务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 32人。进一步完善协同办案联合机制,推动与公安机关协同办案机制落细落实。

统筹推进“三项改革”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该机关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完善监督载体,努力提升基层监察监督的有效性。优化内设机构和运行机制,继续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规范,制定实施《汕尾市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制度,落实查办案件协作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抓实抓细追逃追赃工作措施,追回在逃人员53名。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增设派驻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强派驻监督力量。市本级在保留原有8个综合派驻机构的基础上,增设派驻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等3个派驻纪检监察级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加强对重点敏感部门的派驻监督。补齐补全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市管企事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推进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坚持安全文明办案,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严守安全底线,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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