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16日汕尾市城区委、区政府启动打击窃电专项行动以来,公安、科工信、供电等部门重拳出击,累计查获窃电78户,依法传唤12人,立刑事案件13宗、刑事拘留12人。市城区委、城区政府组织加大集中查处力度,短短两个多月破获多起窃电案件,有力震慑了窃电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公安部门对涉案的张某某、陈某某、徐某、陈某某等4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工作人员提醒,居民私拉电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漏电,极易引起火灾、触电,导致人身伤亡。部分用户有侥幸心理,自认为窃电手法隐蔽,其实在供电部门系统中随时可监控到变压器和每一户电表运行情况,很容易发现并查到窃电行为。 2019年7月2日12时许,汕尾城区供电局与城区公安分局供电警务室联合执法,对东涌镇品清新村进行反窃电专项行动,发现东涌镇品清新村新厝地有一条4mm2黑色多股铜芯塑料线私自驳接到供电企业一根电线杆的公线上,并引至对面马路的张某(电表户主)屋内进行用电。经查明,该用户存在窃电行为,现场用电检查人员对该行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签名见证,并让窃电用户张某某签名确认窃电行为。用电检查人员当场中止供电并拆除私接公线的铜芯塑料线作证据保全。8月26日,张某某被刑拘。 2019年8月19日10时许,联合执法人员又对城区后径村进行反窃电专项行动。发现后径村的电线杆上,有一条4mm2黄色单股铜芯塑料线私自接驳在供电企业的公线上,沿墙体引至围墙边,该线再转换为4mm2的白色孖线,引至巷道后面的店铺墙上,穿墙进入该店铺屋内的空气开关进行转换用电。经查明,该用户存在窃电行为,现场用电检查班人员对该行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签名见证,窃电用户陈某某签名确认窃电行为。用电检查人员当场中止供电并拆除私接公线的导线作证据保全。8月26日,陈某某被刑拘。 2019年08月28日,根据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打击窃电专项行动”的部署,上午10时许,我局与城区公安分局供电警务室、城区联合执法,对市区林埠村进行反窃电专项行动。经检查,发现汕尾市城区林埠村某楼房在该二楼阳台处供电企业的主干线上私自接驳公线,用两条各6mm2黑色多股铜芯塑料线转变接为两条各6mm2黄色多股铜芯塑料线(接头包黑色胶布)引至该楼房底层电表箱旁边穿墙穿入该楼房一楼客厅内的配电箱旁的边双倒闸开关后变换为一条10mm2黄色多股铜芯塑料线至电压稳压器供给整栋楼房(两层半)进行用电。现场用电检查班人员对该窃电行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签名见证,并让用户签名确认窃电行为。我局当场中止供电并拆除私接公线的铜芯多股塑料线和双倒闸开关作证据保全。8月28日陈某某被刑拘。 在2019年6月14日的联合执法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对汕尾市城区城区新港街道通郊某巷进行排查。傍晚17时许,经检查,通郊某巷某一用电客户所使用的电能表存在窃电嫌疑。在该址用户、公安人员的见证下,现场用电检查人员对电能表进行开封检查,发现该电能表被擅自加装遥控,使计量失准进行窃电。现场用电检查人员对该行为进行了拍照录像取证,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签名见证,并让窃电用户徐某某签名确认窃电行为。现场用电检查人员当场中止供电并拆回失准的电能表作证据保全。8月26日,徐某被刑拘。 此前,广东省公安厅发布了汕尾城区重点窃电严重的村。城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窃电查处力度,集中警力严打一批、曝光一批,彻底扭转少数不法用户的侥幸心理,遏制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窃电问题严重破坏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导致供电线损率高企,引发私拉乱接、过负荷、漏电和停电现象,严重危害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创建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市城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进一步营造大力打击窃电的浓厚氛围,提倡依法用电、诚信用电,通过持续打击,加快扭转城区窃电现象严重局面,推动建设“首善之城、大美之区”,构筑和谐、稳定和文明的社会环境。 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确定,以非法占有电能为目的,故意采用不正当方法不计量、少计量或者少计价的用电行为均属于窃电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依法查处窃电行为,对查证属实确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立即停止供电,窃电者必须按所窃电量补缴电费,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罚款。若窃电者逾期不接受处理,除依法终止供电外,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张弘、叶宗宗、何炯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