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全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有效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核查属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603233456, 传真:06603253456, 举报邮箱:swsshb@163.com, 微信公众号: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微信号:swsshceb), 邮寄地址:汕尾市红海西路市公安局714室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516600) 汕尾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603369110, 举报邮箱:swsshce@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红海西路市公安局公安机关扫黑办。 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日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请马上举报!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板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对于黑恶势力,我们绝不手软! 发现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 速速扩散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