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洪笳荣)据海丰县公安局和教育局1月13日联合公告,春运期间,该县20所学校将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以缓解春节期间交通压力。 被指定为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的学校有县城地区16所,梅陇、公平、可塘三镇4所。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启用时间为1月1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09:00时至2020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七)24:00时。 公告还提示,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停车场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