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洪笳荣)日前,《海丰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出台。 《意见》将该县实际存在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分为11大类,并提出处理规范。 《意见》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约束,对不配合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或者不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等导致历史遗留问题未有效解决的开发建设单位,从严依法追责,将其列入黑名单,暂停办理其在政府部门申请的有关手续,停止批准其新的建设项目或者参与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 《意见》要求,该县各部门强化职责,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