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良琼)11月7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命名的2019“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名单出炉了,全国共有83地上榜,其中,我市陆河县名列其中。 “四好农村路”的“四好”是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实施意见》明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暂定100个,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要基本满足6个条件,包括发展基础较好;群众获得感强;管理体制顺畅;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质量安全基础牢固。《意见》还指出,交通部将给予每个全国示范县1000万元的一次性额外投资补助。补助资金用于符合交通部“十三五”农村公路投资政策的项目,包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加宽、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