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9 09:11| 发布者: swcszx1| 查看: 17038| 评论: 0
根据县工作安排,将对县原核定956部客运三轮车进行调查登记造册,请县城客运三轮车户主于2019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持以下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县城客运三轮车管理中心登记填写海丰县客运三轮车调查表,逾期未登记者后果自负。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运证复印件
③行驶证复印件
④相关协议书复印件
⑤三轮车前后面相片各一张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