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施辰亮)9月16日,市政府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动员会,推进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征收工作,力争按时按质完成参保缴费征收任务指标,确保参保群众在2020年及时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副市长余红作讲话。 据悉,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标准将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250元,参保缴费征收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市将在近期分别调整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提高参保人待遇保障水平。 余红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参保征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参保征缴工作。着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保意识;在服务上下功夫,完善细化缴费方式;抓好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保障困难群众100%参保。要压实工作责任,迅速掀起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征收工作热潮,把这一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