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首次公布广东省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我市获得综合评价“好”的等次,在粤东西北片区地市中评分排名第一。 2018年,我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部署, 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引导人才、资本向乡村集聚,举全市之力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效果。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221.3亿元,同比增长5.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51.5元,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2016至2018年全市累计实现脱贫33313户109060人,脱贫率85.41%,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市级财政下拨10.2亿元支持基层建设,占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6%,其中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7.24亿元;全市60%以上的自然村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市)处理”。 高位推动,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工作格局。成立了以市委书记石奇珠为组长、市长杨绪松为第一副组长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市委召开6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订了“1+1+N”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积极引导村民“唱主角”,发动乡贤捐资1.73亿元,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有11家企业结对14个省定贫困村。通过强化抽查巡查、明查暗访督促各级落实责任。 强基铸魂,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狠抓贫困村党组织示范建设带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两个示范”同步创建、同步推进。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撤换调整“四不”村级党组织书记38人。依托市县镇党校,轮训基层党员近20万人次,培养村书记后备干部1390人,在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200名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任第一书记。制定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强了村(社区)“两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普遍性开展基层党员“亮身份、作承诺、见行动”活动。坚持“红色村”扛旗引路。省委书记李希在我市调研时充分肯定新山村建设成效,去年11月16日省委组织部在我市召开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现场会,高度肯定我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措施。 精心部署,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阶段分梯次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市548个行政村所辖自然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80.9%。 142个省定贫困村和286个非贫困村已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142个省定贫困村初步达到示范村标准,涌现了海丰县新山村与坡平村、陆丰市下埔村、陆河县螺洞村与欧田村等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村庄。 因地制宜,着力做大做强富民兴村产业。依托汕尾优势,发挥省、市两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龙头作用,2018年海丰、陆丰两个省级产业园已投入建设资金9805.79万元,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有序推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民宿、农家乐等提升行动。 严管善治,着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乡村制度、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重点问题整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开展四级文明联创, 2018年全市142个省定贫困村评定为文明村的有74个,占全部省定贫困村的52.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祖,2018年全市森林过火面积同比下降70%以上,节约祭扫开支6亿元左右。抓好社区治理专项改革试点,10个先行点建设基本完成试点任务。 精准施策,着力推进脱贫攻坚。2018年创新开展脱贫攻坚“八大行动”,实现脱贫4890户22786人,脱贫人口全部达到省脱贫“八有”标准,有劳动力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692.2元。 汕尾日报讯(记者 黄铭标 通讯员 洪学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