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卓科荣) 5月2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石奇珠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市直有关单位作重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今年全市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新时代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特别是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四个方面重要要求,第一条就是深化改革开放,总书记在整个视察过程中强调最多的也是深化改革开放,所作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主题主线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各地各单位要对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蕴含的改革思想、改革方法、改革要求,从思想深处、历史深度、工作深层对改革开放进行深入思考,用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坚定不移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制约汕尾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强调,推进2019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要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改革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重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每一项改革任务可量化、可考核,推得开、有成效。二要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改革试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已经开展起来的,要继续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要加强总结评估,带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鼓励基层改革探索创新。赋予基层改革更多的探索权限和空间,在政策解读、方向把控、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真正使改革落细落小落实。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及时部署复制推广,让基层探索实践涌现更多特色亮点。四要加强重大改革专题调研。重点围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等方面,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调研,努力推动调研成果加快转化为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五要完善改革工作机制。要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改革的领导机制、改革督察评估机制、重大改革交流汇报机制、改革评价激励机制等,确保全市改革推进工作更加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提供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汕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程》《中共汕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程》《中共汕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汕尾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意见(2018—2022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改革工作安排》《汕尾市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工作总结》《中共汕尾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等改革文件。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各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