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梁佳)近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汕尾海关、海城海关贯彻落实省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的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以下称“受影响企业”、“受影响职工”)认定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使受影响企业和职工及时享受稳岗补贴、特别培训补助、技能提升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相关扶持政策。 据了解,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5%。申请认定企业应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职工”:“受影响企业”中,所在岗位受市场因素,经营下滑或生产调整冲击影响较大的职工。受影响职工的具体人员由企业确定,应不超过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总人数的20%。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非因合同到期或个人主动从“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职工;或从其他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职工指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扶贫卡的家庭成员,以及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困难(特困)职工证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