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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一日发生三起山火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市民:紧记文明扫墓,切莫以身试法

2019-3-23 14:28| 发布者: swcszx1| 查看: 5013| 评论: 0

摘要: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铭标)记者昨日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3月21日,陆河县发生了3起山火,5人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一:3月21日下午3时许,陆河县河田镇彭某河、彭某威、彭某慷等人到河田镇河东村 ...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铭标)记者昨日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3月21日,陆河县发生了3起山火,5人受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件一:3月21日下午3时许,陆河县河田镇彭某河、彭某威、彭某慷等人到河田镇河东村彭氏祖墓燃烧香烛明火引发山火,造成过火面积37.76亩,森林受害面积37.76亩。目前,3名嫌疑人已抓捕归案,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案件二:3月21日中午12时许,陆河县丘某滨到河田镇甘坪村打狗窝山扫墓,违规用火引发山火,造成过火面积4.4亩。丘某滨违反《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引发山火,已被公安机关传唤到场接受调查。

案件三:3月21日上午10时许,陆河县王某文到河口镇新湖村大石古山扫墓时,违规用火引发山火,造成过火面积0.15亩。王某文违反《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引发山火,已被公安机关传唤到场接受调查。

当前正值清明防火高危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呼吁群众要严格遵守“禁火令”,做到文明祭奠、低碳祭扫、绿色祭祀,不燃放鞭炮,不燃烧纸钱,不带火种上山,以防引发山火。一旦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入狱。广大市民群众切勿怀揣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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