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黄秋斯 通讯员 陈若鹏) 近日,陆丰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离婚纠纷案件,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2016年,陈某与被执行人洪某因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婚生未成年儿子归女方陈某抚养,但洪某一直将儿子留在自己家中并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便进入执行程序。 该院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洪某要求其主动履行,并做其思想工作,但洪某均态度强硬拒绝履行。执行法官认为,离婚纠纷案中常常存在子女抚养权难执行的情况,因为执行的指向是孩子,存在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不配合、其他亲属阻扰或子女本人不愿意等多种执行障碍,不宜对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法官想到当务之急是稳定家属情绪,多做调解工作。法官将洪某传唤到庭,通过6个多小时释法及心理疏导工作,终使洪某态度逐渐发生改变,同意将儿子洪某某交由陈某抚养,从而避免了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