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理电力线行树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线行超高树木成为电力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特别是防风防汛期间严重威胁电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汕尾供电局和各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各级政府密切配合,今年下半年以来有效开展线行清理联合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已完成树障清理2944.1亩,计划完成率达到279.71%;清理隐患点数905个,完成率为89.6%,取得明显成效,电网安全运行得到了保障。 今年6月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电网建设暨电力应急工作会议。会上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汕尾市2017年线行清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年须砍伐超高数木为1152.15亩,全部明确属地责任。市政府、各县(市、区)两级政府组织当地经信、林业、安监、公安、供电等部门,成立联合清理工作小组,责任落实到人,立即开展行动。市政府专门印发了《汕尾市2017年抗台风清理整治电力线路线行树障隐患工作方案》,成立了汕尾市电力线路线行清理整治督办组,加大督办力度。8月30日、11月9日,市电力线路线行清理整治督办组先后两次组织对全市开展线行树障隐患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进度缓慢的县、区下发了督查立项通知书。 在依靠各级政府主导的同时,汕尾供电局紧锣密鼓组织清理树障专项行动,实施一日一汇报、每周定期召开线行清理例会的机制,统筹做好线行树木清理进度的监控、清理项目验收工作。各县、区供电局的任务完成情况,均进行“每天播报”等,对清理进度、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目前,清理进度可控在控,任务最重的陆丰供电局原计划清理667.44亩,实际已完成清理1359.04亩,大大超出进度;完成清理隐患点数138亩,完成率为74.59%,为完成总体任务提供了保障。
电力法规小知识: 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应修剪或砍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线路电压等级保护区范围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