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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中院开庭审理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汕尾市长出庭应诉

2018-9-30 18:41| 发布者: swcszx1| 查看: 847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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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下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宗汕尾市城区某村民小组诉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汕尾市市长杨绪松代表市人民政府亲自出庭应诉,这也是汕尾市政府2017年12月出台《汕尾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以来,汕尾首例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市直33个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近百人参加旁听。

整个庭审现场严肃庄重,程序规范,在持续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充分陈述了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阐述了答辩意见,第三人也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杨绪松表示,他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本宗行政诉讼案件感触很多,正如同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他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及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严肃维护了法律和法院的权威。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支持及欢迎公众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了解,自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汕尾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2018年1-8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0.67%,比去年全年还多32.37个百分点,“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了根本改善。本宗案件开庭审理,市长带头出庭应诉,对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积极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必将为法治汕尾、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来源:南方网  记者 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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