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洪笳荣)近日,海丰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梅陇镇、城东镇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行动,依法拆除2处违法占用耕地建筑,并恢复耕地用途。 据悉,两处违法建筑一处位于梅陇镇屿岭村,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水泥硬底化路面及停车场等违法建设约3400平方米,另一处位于城东镇汀洲村塘东自然村,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水泥硬底化路面500平方米,均属乱占耕地建设行为。 该县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未批先建、违法建房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持“零容忍”,做到“早发现、快查处”,进一步震慑违建业主,破除违建业主侥幸心理,坚决将违建遏制在“萌芽”中,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来源:汕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