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晓铭)4月20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联合召开《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下称《条例》)听证会,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对《条例》主要条文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听证。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深入思考、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每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地予以逐条回应。听证代表认为《条例》的制定既是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新定位、新目标的切入点,也是我市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的一次大胆探索,《条例》基本原则体现了“山海湖城、红色圣地、活力湾区”的汕尾特色。 据了解,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于《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3月18日,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召开听证会的公告,通过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共遴选出15人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这15人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区工作人员以及规划、房地产、建筑、法律等行业协会代表。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听证会还设有6名旁听人员,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业务的负责同志列席。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和梳理,进一步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条例》立法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