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税务部门主动为我们提供优质的税法援助服务,真是太暖心、太给力了!”近日,深圳市春凯控股有限公司、汕尾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把一面印有“办实事解民忧 税法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时这样说道。 据悉,2021年10月,该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时,因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涉税事项存在争议且土地权益未能如期过户。市税务局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并及时主动与各方沟通处置,推动该公司的税款顺利入库,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顺利解决,成功化解了该公司的涉税矛盾。 一直以来,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税法援助工作,以“党性锤炼+为民服务”为抓手,积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有关“枫桥经验”和省税务局有关“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自2021年建立税法援助制度以来有效化解包括历史遗留问题的税费矛盾争议3件,化解矛盾争议满意度100%。 税法援助做纳税人的“主心骨” 和谐的征纳关系,离不开机制制度的保驾护航。近年来,市税务部门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税务服务”双结合模式,持续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其中,为纳税人提供无偿的涉税维权服务,是将征纳矛盾解决在萌芽的关键一环。2021年,市税务部门出台税法援助制度,顺利解决了包括法院判决或裁决的涉税事项纠纷事件、进出口协查函件回复、不动产过户疑难等问题,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涉税权益保驾护航。同时,通过整合资源打造市、县两级实体税法援助中心,收到了社保民生、税收优惠落实、税收征管和涉税举报等方面诉求,为纳税人解决问题98个。 在提供税法援助的同时,市税务部门还在工作中探索建立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税企矛盾进行梳理。重点研讨社保费、稽查办案等涉税争议,把税法援助融入到工作中的各环节,确保纳税人主体地位得到更好的尊重和维护。 “首违不罚”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刚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我就马上赶来税务局了。后来税务工作人员告知我,因为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市民刘小姐说道。 自2021年“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施以来,市税务部门以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秉承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同时满足“首次违反”“违法后果轻微”“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三个要素的行为实施“首违不罚”。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首违不罚”共1613件,体现了监管与厚爱的人性化执法,大大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人才“引擎”保障执行显效力 好的制度,必须要有好的人才助推落地。近年来,市税务部门突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尤其是税收法律人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1名税务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汕尾税务税收法律援助中心成员中,有6名税务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为税法援助增添了新引擎。 此外,市税务部门还设立了“法律教授工作室”,聘请税务总局党校税务行政执法研究中心教授任法律顾问,大大降低了税务执法风险。通过专业化服务,将普通税费争议就地化解,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将执法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复议诉讼之前。 汕尾日报记者 陈晓铭 通讯员 黄东霞 叶伊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