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旺 在新时代,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汕尾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就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全力推动汕尾依法治统工作上新台阶。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开启了我国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为更好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我们要深刻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重要改革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学法懂法用法水平,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统计法》修改,也逐步完善统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我们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市统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统计局违法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和《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等各项制度。在今后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要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完善基层统计“两防”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统计数据监督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违反统计法,干扰误导科学决策,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大检查,积极做好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在统计数字上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切实维护《统计法》权威,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实践、扎根于实践,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我们要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一是要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利用“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到机关、企业和学校等各个单位,进一步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二是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机构,配齐高素质统计执法监督人才,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职责使命。三是要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统计执法人员培养,鼓励有文化有能力的统计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执法培训及考试,全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统计法治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早日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贡献统计力量。 (作者单位:汕尾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