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区凤山街道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平安汕尾城区”目标,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完善基层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能,摸索出一条“政治强引领、法治强保障、德治强教化、自治强活力、智治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该街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精准按需普法,“法治城区”“平安汕尾城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平安的春风吹拂千家万户。 当好化解纠纷调解员 “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谢你们调解……”张先生紧紧握住凤山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手。就在今年9月,该街道综治办受理了一起农民工施工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该纠纷由于涉及工程转包,牵扯主体众多。凤山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与街道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调解主任、公安派出所等发挥各自优势,迅速明确责任主体,并多次与各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经过联合调解,各方就赔偿数额和调解协议内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 街道综治委组织开展调解现场。 该街道积极探索完善“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群防群治”三位一体网格化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区、镇(街)、村 (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四级调解网格的职能作用,构建了以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集中驻村律师、人民调解员、乡贤调解员、“两委”干部、辅警、网格员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推行“六个一”运行模式:即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网络联动、一个口径回复、一个流程办结、一个责任落实。同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有机衔接,对涉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家庭婚姻、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类纠纷和信访案件,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通知相应部门单位负责人下沉一线、集体会商,就地化解或到办公室对接调处,形成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调、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多元联动化解优势。 街道综治委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志愿服务。 三年来,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共受理排查矛盾纠纷72宗,调解成功70宗,调解成功率97.2%,真正成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践行者。 当好社区矫正安全员 “希望能多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来弥补以前的错误,社区矫正人员志愿服务活动刚好为我提供了这个机会,我要好好接受改造。”该街道社区矫正人员说道。 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充分利用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民情地图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线上全程实时管理的同时,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微信群,搭建“监管+教育”平台,通过指尖上的“微”监管、“微”教育,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灵活管控。同时,按照“便于操作、强度适中、公益性强”的原则,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到有服务需求的村(社区)及街面开展公益活动,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实施后,我们街道综治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了‘124’工作法,用‘一支队伍、两个平台、四项规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凤山街道综治办主任莫剑圣对记者说。 据统计,近三年来,该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3人,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2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当好公共法律服务员 “对于上面的条款,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直说,放心,我会帮您一一解答。”在街道综治办公室,街道法律顾问正在耐心为四马路的居民解答征拆协议上面的条款,并提醒居民签订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把贴心服务送到居民身边。听完法律顾问专业、耐心的解答,居民满意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提交了相关材料。 在街道综治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宵夜档扰民状况得到全面遏制。为此,社区居民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为解决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凤山街道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依托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转变群众“来访”为干部“走访”的服务机制,整合法律顾问、公证、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现场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街道提供法律服务150余次,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不断提升,有力有序推动四马路市政工程项目征拆工作完成。 同时,街道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探索“精准”普法宣传,定期到村、社区、企业或在工作中总结普法重点和征求“普法订单”,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把普法教育带进校园、企业、社区、单位等,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45场,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