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陈晓铭 通讯员 卓敬鸿)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巡控中发现两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青年学生共骑一辆摩托车,随后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抓典型警示,进一步强化涉校学生源头交通安全管理。 据悉,11月12日8时许,市区大队民警在日常视频巡控中发现:两名身穿校服的青年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汕尾大道市政府路段行驶,均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交警部门迅速锁定两名青年系我市某校在读学生。当天下午,警方与学生所在的学校取得联系,到学校与老师一起对涉事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其依法进行处罚。期间,学生针对个人错误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严重性作了深刻检讨,表示今后一定遵规守法,自觉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做到安全出行。 随后,辖区中队民警就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学校管理方召开座谈会,细化“警家校”工作机制的各项管理措施,要求学生一定要严格遵守《关于严禁全区中小学生非法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通告》规定,并希望学校继续加大学生的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力度,与交警部门和家长协同发力规范学生出行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