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创文工作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涌现出许许多多积极参加创文行动、任劳任怨工作的环卫工人、城管干部、交警同志,甚至部分热心群众也主动参与到创文工作中,让人感动、让人欣喜、让人赞叹。 然而,也有部分群众对“创文”持不理解、不支持,在政府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辛勤地为创文奔波劳碌之时,却有群众因其不理解的心态,暴力阻挠创文行动,威胁、辱警、恐吓甚至殴打政府工作人员、执法人员。
4月17日,陆丰市交警大队在全市开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百日整治行动”时,一名妇女因其儿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被陆丰市交警依法查处,但该妇女不但不配合交警的执法工作,甚至恶言谩骂交警,试图阻止交警执法。 此外5月11日下午,海丰县交警部门一名交警同志在红宫红场执勤时,遭到一名女子无端挑衅,对执勤交警指指点点并语言攻击。 据了解,交警是执法量最大、接触群众最广泛的警种,执法任务重、风险高、阻力大。 随着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难度和压力也日益加大,为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交警的执法力度必然加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如果不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极易与交警产生冲突。 编后语: 什么是“文明城市”? 就是以干部良好的服务作风、办事的和蔼亲民形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好生活习惯、健康修养为载体的环境好、秩序好、风气好、热情高、素质高、评价高的城市。 在此,小编希望广大市民能以阳光的心态看待“创文”,并主动参与到创文工作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如果因此能让我们的环境而优良、交通更安全、风景更美丽,社会更文明、人民更幸福,我想这是每个人都喜闻乐见的。 同时也希望执法部门也能以阳光的心态看待“创文”,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讲究执法艺术,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严格贯彻执法适度原则,努力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受到执法部门的人情关怀和温暖。 ▍图文来源:汕尾传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