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2021年8月3日16时30分,我中心收到群众电话告知,其公司同事刘某有湖南阳性个案接触史,经向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疾控中心电话确认,刘某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3名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的密接者,居住汕尾市城区渔村大路物资楼。 汕尾市疾控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上级,市防控办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防控预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环境采样检测,密接者和已甄别的次密接者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并开展核酸检测。 下午19点30分,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刘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现将刘某在我市的活动轨迹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7月28日: 13:34-14:17 深圳北-汕尾(D7316,11车16A) 16:30-18:00 汕尾市水务有限公司(28日-30日上班) 7月29日: 21:00- 新城二街湘川木桶饭 7月30日: 9:30-12:00 赤坑镇赤沙水厂 18:21-19:36 汕尾-深圳北(C7287,8车04A) 8月2日: 8:22-9:15 深圳北-汕尾(D7416,6车15F) 21:00- 文明路与二马路交界处,流动小推车牛腩粉。8月3日居家无外出,18时集中隔离。 请各位市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身体不适请立即前往医院就医,以便我市能及时发现、精准管控,防患于未然。大家无须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汕尾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呼吁 为保障市民健康,进一步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汕尾疾控呼吁广大市民: 1.非必要不出省;已外出的,请勿去人群密集的场所。 2.建议近期有外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汕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生本地疫情的地市旅居史的市民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 4.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当佩戴口罩就近就医。 5.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6.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