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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师师部旧址保护入选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1-7-19 16:10| 发布者: swcszx1688| 查看: 608| 评论: 0|来自: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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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孙实)日前,省检察院公布6件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师师部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据了解,今年3月,广东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在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中积极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其中,广东省检察院从中选取6件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海丰县是彭湃先烈的故乡,全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在此诞生。海丰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红四师师部旧址是徐向前元帅等革命先辈战斗和生活过的地方,2012年被海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一直未采取划定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及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存在管理不规范、保护不到位的情形。

2021年3月,汕尾市检察院和海丰县检察院收到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不力的线索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启动了市、区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两级院通过现场调查、与海丰县党史研究室、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称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座谈了解、查阅革命史籍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详细了解红四师师部旧址的保护、管理情况,认定海丰县文广旅体局对辖区文物保护怠于履职,于4月2日决定立案调查。

4月12日,海丰县检察院向海丰县文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尽快对红四师师部旧址依法落实“四有”工作,同时要求开展类案治理,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情况排查整治。海丰县文广旅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目前,红四师师部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该局将会同县城乡规划部门商定后报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此外,在海丰县检察院的推动下,全县革命遗址“四有”专项整治已开展。

海陆丰革命根据地是党中央确定的全国13块革命根据地之一,红四师师部旧址是其中一处珍贵的革命遗址。汕尾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条文物保护的“生命线”,整合市县两级院资源一体化办案,从个案办理中注重挖掘文物保护中存在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推动加强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力度,促成“四有”专项整治,在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中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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