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陈德智 文/图 市财政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凝聚干部职工力量。 市财政局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财政普法体系,把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并贯穿到财政工作各环节,推动我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17%,增幅居全省第一位,2019年增长9.31%,增幅居全省第一位,2020年增长8.39%,增幅居全省第四位,增幅连续3年排名全省前列。 健全机制履行普法职责 该局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财政履职全过程,健全普法领导机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该局健全财政普法机制,制定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团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学法用法机制,举办法治讲座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全市财政系统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普法经费保障机制,近三年全市共投入5794万元支持开展依法治市、普法等工作。健全普法队伍建设机制,近三年全局累计380多人次进行学法考试,每年考试成绩平均都在95分以上。目前财政执法持证人员41名,占全局在编干部比例三分之一。 推进普法与财政深度融合 该局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全面规范财政权责,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阳光评审”建设,实现政府评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无证明城市”工作,凡法律没有规定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围绕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依法使用安全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告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近三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52件,2019年我巿财政管理绩效评价排名全省前6,获省奖励资金2000万元。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该局将普法工作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财政管理、服务、执法中普法。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 就市民关注的政策法规问题,该局加强财政政策解读,举行新闻发布会,局领导走进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直播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加强财政法治培训,举办民法典学习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规有奖问答、以案释法讲座等形式多样的财政普法学习活动,促进财政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该局加强志愿普法宣传,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减税降费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普及减税降费政策内容。加强普法形式创新,充分利用“党建结对共建”“双报到、双服务”“返乡走亲”等活动,深入校园、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基础。 以法治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 该局将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落实“1+1+N”财源建设机制,依法抓好税收和非税收入,挖掘政府性资源(资产)增收潜力,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9亿元,增长28.87%,增速排名全省第5位,顺利实现“半年红”。规范投审管理,研究制定《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造价实现政府投资评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坚持“财为民所用”,加大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2019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投入九大民生支出536.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76.81%。 该局以法治思维加强财政监督,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近三年对全市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监督检查,特别是今年以来,对市直167户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开展了全覆盖的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推动各单位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