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良琼 实习记者 陈思明)为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日前,市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正式进驻汕尾海警局。 揭牌仪式上,汕尾海警局与市检察院就案件办理、移送管辖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深入交流,并联合签署配合办法。根据配合办法,市检察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进驻汕尾海警局,双方指派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并明确双方在信息资源共享、刑事案件沟通协商、行政案件协作配合、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海上诉源治理、健全联合调研和督查工作机制、案件研讨和业务培训、联席会议机制等8个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海陆一体平安建设。 汕尾海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与市检察院的检警协作,深化交流合作,凝聚管控合力,为服务驻地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海洋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