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李济超)近日,革命烈士陈宝兴后裔将一面印有“情系英烈扶正气,大公无私暖民心”字样的锦旗送至陆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该局积极履职,全心全意帮助陈宝兴恢复烈士名誉表示感谢。 据了解,陈宝兴同志于大革命时期牺牲,1957年10月曾追认为革命烈士。由于历史原因未列入革命烈士英名录。1979年至今,其后裔一直要求恢复其革命烈士荣誉。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得知此事后,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了大量细致地取证确认工作。期间,多次到省、汕尾、汕头等有关地区查找陈宝兴革命烈士有关材料,并将调查情况形成报告逐级上报,最终于今年3月10日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恢复了陈宝兴烈士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