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魏伟生)近日,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被处罚的典型案例,进一步严肃纪律,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并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据悉,这5起典型案例中,有4名党员干部除被行政处罚外,还被所在单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有1名党员干部因酒后驾驶摩托车,情节比较严重(被检测到100亳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亳克),被海丰县监委开除公职,并被所在单位开除党籍。 自去年以来,该县共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23人,体现了该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严查严管、绝不手软的坚决态度。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希望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带头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严守纪律底线,杜绝酒后驾驶等问题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