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朱祺) 近日,海丰县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婚姻调解工作,成功解决了一宗离婚诉讼案件,保护公民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初,海丰县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曾某的离婚申请,经审查发现女方罗某患有重大疾病,现正住院治疗中。考虑到罗某的病情,依照公序良俗原则,法官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劝解曾某暂时放弃诉讼。然而,曾某身体出现了病症,罗某也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双方矛盾持续扩大,难以调和。 7月下旬,罗某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法院干警充分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和紧迫性,立即与当地政府以及妇联、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经多方努力,一个月后,曾某与罗某终于达成离婚和解协议,曾某对女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法院特案特办,当日便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至此,二人矛盾得以化解。 法官说法: 近年来,海丰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前离婚率不断增高的现状,立足职能,致力于延伸司法服务,扎实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婚姻家庭纠纷多源于日常生活,由于更多情理和道德的因素渗透其中,第三方适当介入调解往往是解决纠纷比较好的途径,更容易达成双赢的结果,保护公民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在此案中,法院所秉持的高效为民作风不但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也为今后再遇到类似案件积累下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