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日报记者 陈晓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孔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按照市委“三大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一统筹四统一”职能作用,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推广应用“两平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创建法治村(社区),加强普法工作,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创建“无证明城市”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减证便民的具体举措,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公共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更是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回应群众需求期盼的现实需要。孔烽说,市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及早谋划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市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报送需要清理的各类证明材料9400个,其中市直部门证明材料4252个,各县(市、区)证明材料5148个。经梳理审核论证,全市拟直接取消或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共6221个(包括申请人自身持有和申请人自身未持有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其中市本级2679个,各县(市、区)共3542个证明材料。另外,市一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已全部梳理审核论证完毕,直接取消证明材料144个,替代取消证明材料2535个,清单已交市政数部门研究解决落地问题。一旦清单对外公布实施后,广大市民朋友将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公共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两平台”)建设。孔烽表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是综合网上办案系统,具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功能,实现审批网络化、案卷电子化及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可通过案件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案卷评查、统计分析等内容实现对行政执法流程的全过程监控,同时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执法数据分析可视化。今年我市成功加入了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是粤东西北第一批进入试点的城市。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城区司法局、海丰县市场监管局、陆丰市市场监管局、陆河县市场监管局8个单位已成功列为省第二批试点单位。现我市8个试点单位已全部上线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进行行政执法。截至11月3日,平台累计行政执法案件149宗,累计行政执法文书306份,其中,累计行政检查案件135宗,累计行政检查文书258份,行政处罚案件14宗,累计行政处罚文书48份,已办结案件74宗。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今年实施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二级化部署,即建设市级行政执法“两平台”系统,并在全市全面铺开。 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今年为了贯彻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年”和“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任务,市司法局采取以创建法治村和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为主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组织全市5742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达98.36%,优秀率99.5%,平均分99.48分,取得好成绩。同时,该局于6月初启动“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共安排20场法治文艺节目演出和10场法律知识讲座走进基层农村、社区,10场法律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举办法治书画比赛,持续为我市基层群众提供了法治文化大餐,打通了基层法律宣传“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今年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市普法办组织对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8个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议,目前,活动已经完成了评议单位自查自评、社会公众评议投票、评议团实地考察等环节,准备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市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此外,该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律实践相结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培养和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能力。如开设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开设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土地管理、扫黑除恶、职务犯罪等课程,通过案例分析和实地观摩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管理村务、依法办事能力,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底线思维,在基层培养一批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